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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引入商业机制化解超龄从业人员工伤风险

2017-05-26 16:31:00来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央广网南京5月26日消息(扬中台何跃华 陆朝阳)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超龄从业人员也是越来越多,他们从事着力所能及的工作却无法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一旦不幸遭遇工伤怎么办?江苏镇江扬中市引入商业保险,通过单独设立商业工伤保险,为他们化解了风险。

      今年初,扬中一位62岁女保洁人员在清运垃圾时,被清运车倒车撞倒身亡。事故除引发赔偿标准争议外,还有“超龄难算工伤”的尴尬。扬中市社保中心副主任许荣彬:

      “因为无法参加工伤保险,超龄人员发生工伤后,大部分都是企业与工伤人员相互之间协商解决,待遇的落实标准较低,其中我们还有一部分人员得不到应有的补偿,经常会产生纠纷和矛盾。”

      超龄人员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0周岁,且不享受离退休待遇的人员。扬中市人社部门在走访中统计,目前全市约有2万余名超龄痤业人员,他们大多在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操作、保洁等力所能及的工作。

      为化解超龄人员工伤风险,扬中市人社部门与中国人寿签约,从今年一月推出商业工伤保险,并拟定了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相匹配的赔付标准。商业工伤险由用人单位买单,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76元,参保超龄人员一旦发生工伤,最高可获得80万元的赔付。中国人寿社保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徐新秋:

       “社保那块好报的,我们都可以报,工亡是80万,住院还有住院补贴,30块钱一天,最多六个月补贴,然后评残有一到十级,根据年龄不同,补的标准也不一样,最低伤残可以补到3万块钱左右,就是十级伤残,这是最低的,一般不会你于3万。”

      据了解,自商业工伤保险推出以来,扬中市已有30多家用人单位,近2000人参保。

编辑: 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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