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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局建成“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

2018-04-27 23:1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4月27日消息(通讯员唐志勇)江苏海事局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局首创的“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成果。以大安全观为统领,跨行业、跨领域、跨思维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理念,江苏海事局探索研究形成了具有江苏海事特色的“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有力保障了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运行一年来,该局辖区海事事故数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主要指标显著下降。据介绍,下一步该局将着力推进法治进阶、全力构建本质安全、致力实现跨界融通、努力形成新安全理论,将长江江苏段打造成生态环境最优、绿色发展最优、安全保障最优的国际化美丽“钻石航区”。

      随着江苏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江江苏段“大港、大船、大桥、大流量、大化工、大工地”和“水情变化多、水域功能多、风险源多”的特点日趋明显。辖区各类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一直是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渡口渡船、跨江桥梁、水上危险品运输、黄砂过驳作业区等“十大风险”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同时,随着深水航道等工程的施工建设,航道整治建筑物等新的安全风险逐步增大,安全领域新老问题交织,典型性和非典型性问题叠加,复杂性和严峻性前所未有。江苏海事局认识到辖区正处于一个经济快速发展而本质安全水平相对不足的矛盾凸显期,必须通过新理念、新方法寻求精准靶向破题。

      “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即包含一个元问题、两个安全、三级责任、四个导向和五种方法。一个元问题,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安全生产“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两个安全,即船舶航行安全和水域环境安全,是水上交通本质安全的两个重要方面。三级责任,即明确江苏海事局、分支局处、海事处(执法大队)三级责任,实现机关与基层的一体化、指挥与现场的一体化、权力与责任的一体化。四个导向,即运用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履职导向,织密安全网,拧紧安全阀,全面提升海事监管履职效能。

      五种方法,即安全监管“五种方法”。一是运用“空管”(航空企业管理飞机飞行)的方法管理客汽渡,切实化解客汽渡船载运大量旅客频繁横渡过江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风险。二是运用“核管”(对核设施和核活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方法管理危化品船,切实化解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数量大、品种多,发生船舶污染事故的风险。三是运用“军管”(军事管理区)的方法管理黄砂过驳区,切实化解非法过驳作业占用航道、随意锚泊或无序穿越等带来的事故风险。四是运用“特管”(国家电网管理苏通特高压管廊)的方法管理桥区,切实化解长江江苏段桥梁防撞能力低且缺乏有效防范措施导致的船舶撞桥风险。五是运用“网管”(网格化管理)的方法管理整治建筑物,切实解决整治建筑物水域带来的船舶触碰风险。

      江苏海事局通过“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应用工作,我们深入开展集中研讨和实地调研,先后制定了《江苏海事局“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规则》,以及由5个规范性文件和5个内部工作手册构成的“5+5”工作指南,立足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切实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实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运用“空管”方法管理客汽渡,最显著的成效是提升了渡运的本质安全水平。长江江苏段共有渡线23条(其中1条已停渡),渡船128艘(据统计,2017年渡船航行共计120万艘次,渡运旅客4500万人,渡运车辆1850万辆,渡运货物9000万吨),渡船渡运时频繁穿越航道,与顺航道航行船舶(长江江苏段日断面船舶流量近3000余艘次)交会,发生碰撞事故的机率高,易导致重大伤亡。

      运用“空管”方法,通过强化渡船安全管理,有序推进渡船防撞和抗沉性技术改造,全面完成长江江苏段117艘夜航渡船船名亮化工程,夜航渡船亮化率达100%,可见距离达到3公里,极大增加了夜间渡船与正常航行船舶交会可视距离和可控范围。通过强化公司自主管理,推动国内首套船舶安全预警平台系统投入运行,实现了碰撞触警、违章报警、管理决策等多方面的功能支持,对乘客、货物情况和渡船航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切实保障了渡运管理效率和航行安全。通过强化渡船航行行为规范。稳步推进人车货识别、气象观测系统,21道渡线实现了对渡船航行行为的全过程监控,彻底改变以前渡船渡运“人车货”统计不全面、不清晰的窘境。客汽渡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档升级,相关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有效促进渡运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二是运用“核管”的方法管理危化品船,最显著的成效是建立了纵深防御体系。长江江苏段分布有700多家化工企业,117个化工码头(据统计,2017年辖区载运危化品船舶高达12万艘次,危险货物吞吐量1.72亿吨),水路危化品运输量大、品种多,易导致重特大水体污染,直接威胁到沿江八市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存在着巨大的潜在环境风险。该局运用“核管”方法,通过加强源头防控,研究制定长江江苏段运输危化品禁限控目录,推动水路危化品运输减类减量,张家港、泰州、常熟段码头散装化学品作业品种减少60%、44%和25.3%,在不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将危险品水上运输风险降到最低;通过加强过程防控,深度开发国产VTS系统功能,对进入辖区的危化品船舶实行“特殊标识、特别提醒、重点关注”,引入了长江首个“安全眼”智能选船系统。大力推进液货船选船机制,选船率达83.5%。通过加强闭环管理,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联单管理制度,实现污染物从接收到处置的全过程监控以及信息快速流转,补齐了“监管不连续、信息不互通、处置不覆盖”等短板。以“防”为核心的危化品船舶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围绕“防”字诀,高门槛准入、全过程控制、分类分级管理等有效方法相继运用,基本构建了纵深防御体系,危险品船舶安全和防污染两大保障系数得到显著提升。

      三是运用“军管”的方法管理黄砂过驳区,最显著的成效是根本性改善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秩序。水上过驳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一度为繁荣航运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江江苏段共有22处水上过驳点,从业人员近万人,年过驳量超过2亿吨。但近年来,水上过驳区一度存在恶性市场竞争、逃避无视政府监管以及从业人员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不仅扰乱港口正常经营秩序,还给长江江苏段水域环境等带来了极大风险,迫切需要治理。

      我们运用“军管”方法,通过减浮吊,联合有关部门合力开展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工作,出台水上临时过驳区浮吊准入标准,摸底排查686艘浮吊,淘汰不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浮吊338艘(其中208艘驶离江苏或拆解)。符合要求浮吊实行统一编号、统一标识。通过定区域,精准规划过驳区布局,推动沿江各市人民政府确定7个临时过驳区(水上过驳区由22个减至7个),彻底改变了黄砂过驳散乱无序的状况。通过严管理,将水上过驳作业纳入港口经营行为进行管理,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在现场设置进出作业区调度中心,提供24小时不间断调度服务。从提高船舶浮吊准入标准到规范过驳作业区域,再到强化海事水上监管和企业过程管理,促使过驳从业人员素质总体提升,过驳作业明显规范,企业管理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秩序得到根本性改善。

      四是运用“特管”的方法管理桥区,最显著的成效是建立了“不能碰、碰不到、不怕碰”的立体防控机制。长江江苏段共有跨江桥梁27座,桥梁密度高,平均14公里一座桥,桥梁业主、经营管理单位对大型船舶碰撞桥梁的巨大风险认识不足,长江江苏段桥梁防碰撞能力低且缺乏有效防范措施,船舶撞桥风险时刻存在。

      我们运用“特管”方法,通过培树“不能碰”的“意识流”,制定桥区安全航行导则,编制桥区航行宣传图册,开展船员桥区航行培训,严格查纠桥区违法行为,强化了桥梁“不能碰”的红线意识。通过构筑“碰不到”的“防护网”,开发推广“桥卫士”防碰预警系统、“船易(E)行”手机APP导航应用软件,对即将进入桥区的船舶发出航行注意事项提示,对船舶误入非通航桥孔、船位明显偏离等发出异常提示,目前已有7000余艘船舶安装终端。打造“不怕碰”的“安全盾”,制定了桥区监管责任清单,全面摸清了25座桥梁的业主管理主体单位,推动南京长江大桥、苏通大桥等业主单位加快桥梁防碰撞系统建设。桥区水域管理基本实现了“安全红线意识更加牢固、主体责任更加清晰、监管措施更加科学、部门协作更加高效、安全防护设施更加完善、信息化监控更加智能”,桥梁防碰撞难题初步得到解决,桥区水域“风险有效管控、隐患有效治理、事故有效避免”得到极大保障。

      五是运用“网管”的方法管理整治建筑物,最显著的成效是探索了防止船舶触碰碍航物的有效路径。国家高度重视长江航道建设、河道整治、堤防建设。长江江苏段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涉水工程在同时施工,形成了8个整治建筑物群,建有丁坝68座,潜堤15座。船舶误入整治建筑物水域的情况时有发生,极易发生触碰、搁浅事故,只长江张家港段,曾一个月高达二十余艘船舶误入整治建筑物水域,对船舶正常航行安全造成极大影响。

      该局运用“网管”方法,通过人防,建立了整治建筑物水域“一长四员”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链条和具体职责,整治工作效率大幅提升。通过物防,在整治建筑物水域设置各类助航标志142座,警示浮舟12艘、抬缆警示浮10道共5000米,形成了物理隔离带和醒目警示标语,有效地防止了船舶误入整治建筑物水域,触碰事故降幅近90%。通过技防,利用长江干线联发平台播报提醒信息,与移动运营商协同合作发布公益短信,在VTS监控系统中标注整治建筑物水域,强化盯屏监控,加强现场巡查。人防、物防、技防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整治建筑物水域“海事管理、航道维护、通信服务、公安保障、社会监督”的格局基本形成,长江江苏段正常航行船舶误入率和碰触率全面下降。

      同时,江苏海事局综合运用“五种方法”,在南通等地试点建立了引航员与VTS值班员联合监控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引航安全主体责任。在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叉水域,建立六圩河口联合监管办事机构,实施“智能抓拍”“环岛式管理”等创新举措,引入车辆环岛运行理念,避免了船舶正侧面交叉和会遇,降低了碰撞风险。“五种方法”的综合应用从总体上促进了辖区其他安全风险隐患的有效治理,得到了广大船民朋友以及航运公司的一致好评与充分认同。

      2017年,江苏海事局辖区共发生等级事故18起,死亡失踪30人,沉船11艘,直接经济损失4847万元,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35.71%,11.76%,38.89%,28.05%,安全形势为近五年最佳。这组数据是我们研究应用“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的年度答卷,也凸显了不断深化监管体系研究应用工作的现实意义和迫切需求。

      面向新时代,江苏海事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融入“交通强国”建设,标定“法治进阶”“本质安全”“跨界融通”“安全理论”四大预期成果,集中优势资源全力促使“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强起来、走出去,充分发挥监管体系的实用价值,努力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输出“江苏样本”。

      一是着力推进法治进阶。深入开展安全监管“五种方法”的立法研究,推动制定具有较高层次的水上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提升“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的科学性、前瞻性、强制性,使之成为海事执法的有力保障。二是全力构建本质安全。全面巩固“权责一致、责任清晰、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研究,制定长江江苏段安全风险标识“一张图”,全面打造生态环境最优、绿色发展最优、安全保障最优的国际化美丽“钻石航区”。三是致力实现跨界融通。做好“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在长江全线推广的相关工作。在更高的层面对“五种方法”进行归纳抽象,去除“标签”,将监管体系的方法、理论和经验向其他领域拓展延伸。运用“12345+”的思维,应用于辖区过江通道建设、LNG加注站设置、大型内河旅游船在长江南京以下航行、超大型船舶常态化进出等一系列新的风险隐患。四是努力形成新安全理论。对标国际最新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化总结提炼理论、定律或准则,构建在交通运输领域有重大影响的新安全理论。

编辑: 景明

江苏海事局建成“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

江苏海事局以大安全观为统领,跨行业、跨领域、跨思维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理念,江苏海事局探索研究形成了具有江苏海事特色的“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有力保障了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