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南京市检察院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主题开放日活动

2018-05-30 15:0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5月30日消息(通讯员雒呈瑞)5月30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江苏省“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以案释法防治校园欺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溧水区开展,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和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附属实验学校部分师生、家长代表应邀参加活动。

      开放日活动分为三个部分,首先赴溧水高级中学报告厅观摩由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王婷讲授的《“法治进校园”——校园欺凌防治篇》法治课,观看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未检职能宣传片和预防校园欺凌公益宣传片。紧接着参观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观摩开发区小学六年级学生开展的模拟法庭活动。最后,举办了防治校园欺凌新闻发布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朱斌副检察长、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陶国中副检察长分别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江苏省检察机关防治校园欺凌的8个案事例、南京市检察机关防治校园欺凌的9个案事例及全省、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据介绍,近年来南京市两级检察机关以全面维护和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从人员机构专业化、预防帮教社会化、机制创新常态化入手,全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发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防范侵犯未成年人案件发生。近几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办理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2件104人,其中包括“江宁饿死女童案”、“浦口虐童案”、“栖霞幼儿园虐童案”等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过办理“江宁饿死女童案”,就儿童监护缺失问题,向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提交报告,建议制定南京市未成年人地方保护条例,2016年7月,《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颁布。

      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目前,南京全市11家基层检察院已经全部成立未检专门机构,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实现专人办案。南京市检察院成立了心理干预工作室,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及心理疏导。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案件的不捕率和不诉率逐年攀升,不捕率由最初的24%上升至50%,不诉率由9.5%上升至60 %。注重落实“双向保护”原则,力求落细每一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措施。

      近三年来,全市共对15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其中22人考上大学,32人通过提供就业指导顺利就业。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33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开展心理疏导60人次。依法办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审查起诉案件35件79人,对涉案18名未成年人进行法律帮助,对20人进行心理干预。

      加强对各类学校的法治宣传,开展反校园欺凌整治专项活动。在省检察院领导下,南京市检察机关具体承办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国站、全省站两次启动仪式大型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与市教育局、团市委会签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全市宣讲团与宣讲资料库,编纂《法治相伴、护航成长》、《青少年犯罪启示录》等宣传册用于进校园法治讲座发放。充分利用以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为代表的全市17个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2016年以来,全市开展各类预防宣传活动500余次,受众达20余万人,60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

      加强合作,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的社会支持体系。积极与市民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协作,扎实推进社会化建设的各项任务。市检察院牵头与团市委未保服务平台12355合作,建立全市案件通报网络与信息共享体系。全市检察机关在企业、社区等地共设立8个观护帮教基地,对部分缺失家庭帮教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考察帮教条件,先后有20余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入驻,所有涉罪未成年人均顺利回归社会。高淳区检察院借助社会力量,与民盟省委、律师事务所共同成立“黄丝带”帮教中心,形成专业化帮教合力;鼓楼区检察院依托青雁工作室,由司法社工进行跟踪帮教干预。雁公益服务项目先后荣获“江苏省十佳公益项目”及“全国志愿者服务项目银奖”。

编辑: 景明

南京市检察院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主题开放日活动

南京市两级检察机关以全面维护和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从人员机构专业化、预防帮教社会化、机制创新常态化入手,全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发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