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11月13日消息(记者景明)连云港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推动“党建引领、富民兴村”九条措施》,为该市村集体经济腾飞带来了新机遇。

        连云港市近年来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层基础,解决了基层队伍、基层阵地等短板弱项,为重点突破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富民兴村九条》的出台将推动党建引领、富民兴村工作,为服务乡村振兴、实现全面小康贡献力量。

        政策“1+2” 部门联动强扶持

        《富民兴村九条》以九条措施为主体,十二条配套扶持政策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引领、富民兴村”《责任清单》为附件,形成“1+2”制度框架,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党建富民成效提供方向指引和政策支持。

        “在推进乡村振兴、全力脱贫攻坚的背景下,市委组织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金融管理局、市银监局等部门,牵头起草《富民兴村九条》,全力助推村级发展。”

        连云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伏开清表示。将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必述内容,作为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各部门主动融入富民兴村,合力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务实管用的支持服务。

        对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明确树好发展导向、建强头雁队伍、找准发展路径、推动产业发展、带动富民增收、强化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职责内容和目标任务。任期内所辖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村均增幅超过50%或村均总量进入本县区前3位的,在选拨任用、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幅连续2年位列所在县区后3位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

        贴得紧用得上,村级发展有支撑

        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富民兴村,就要确保政策让基层看得懂,扶持让基层用得上。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连云港市出台《富民兴村九条》,正是本着务实管用、符合需要,能落地、易操作的原则,每一条政策要求、工作举措都是实实在在的硬招子、实办法。

        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市委组织部加强指导,县级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联动,定期开展村“两委”队伍综合研判,通过本村择优选任、乡村振兴专干培育,选派优秀机关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兴村书记等方式,配强“带头富、带领富”村书记队伍。提出对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连续3年保持100万元以上且每年增幅不低于15%的村书记,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推荐通过选拔、考录、公开招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公务员队伍或事业单位。据悉,该市连云区实行村书记“三牌管理”,目前,已有5名村书记被评为“金牌”书记,享受事业待遇。

        在优化发展路径方面,完善县乡农村产业布局规划,引导村集体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有工业基础的村,开展招商引资,通过合资、合股等发展工业产业;园区周边村,通过成立物业、建筑企业等承接园区基础服务,落实税收分成奖补等带动集体增收;传统农业村,鼓励由乡镇(街道)成立农业产业公司,村以特色种养殖产业参股分红,实现抱团发展。

        扶持实打实,一村一策助发展

        把“一村一策、一镇一品”发展列入富民兴村行动的重点工作任务,立足资源禀赋,突出产业主导,延长发展链条,做强富民兴村实业,全面带动农村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县区每年动态保持不低于1000万元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村集体发展项目给予20万元至100万元的免息扶持资金,5年内分期分批、逐步返还至资金池。

        县级财政对村集体兴办企业给予不低于30%信贷贴息支持;村集体生产实体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县级统筹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每年单列不低于5%比例用地指标,优先发展村级实体经济;允许村集体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依法进行改造用于经营。本地金融机构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授信范围,保障授信额度,给予优惠利率;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的1/3、单笔5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目前,该市已有6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累计贷款额达1.2亿元。

        港城大地,党旗猎猎,连云港市各级党组织正在“党建引领、富民兴村”计划的引领下,聚焦农村发展着力点和突破口,突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转变发展方式,致力提质增效,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如火如荼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