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1月31日消息(通讯员程瀛  记者景明)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命脉。日前,《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简称《条例》)由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农村水利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提升全省农村水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江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农村水利工程体系,但对标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农村水利的建管机制不够完善,所有者、管理者与受益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够明晰,农村河道淤积、功能衰减、生态退化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规划引领、资源保障尚需强化。《条例》的出台,对化解各种矛盾、破解各类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对规划和建设、农村河道和水生态保护、农田水利、农村供水和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投入机制、优惠政策、公众参与等方面落实了保障措施。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完善乡村振兴制度框架,提升农村水利治理能力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为解决农村水利发展的瓶颈制约,加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有效的规范指引。为推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