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3月2日消息 《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列为2020年设区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3月1号起正式施行。当天,南通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南通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条例》聚焦“优质”。在江苏,无锡市曾经颁布过《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此次颁布的《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多了“优质”二字。从均衡到优质均衡,体现的是新时代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南通市下一步将着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因材施教;补齐短板,着力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加快提档升级,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努力实现教师队伍素质更强、待遇保障更强、管理制度更强,特别是解决好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等制度,确保城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有更多好老师;学校各项指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双合格,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上到优质的学校;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条例》聚焦“公平”。南通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的协调发展,通过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科学配置区域内的教育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差距。重点向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倾斜,让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享有同等优质的教育资源。通过一系列的政策举措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条例》第二十三条仅仅就这一方面,出台了9项具体措施,来保障农村孩子享有优质公平的教育。
  《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如何落细落实是关键。下一步,南通市教育局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在立法部门的监督下,确保该条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由“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的美好教育需求,以南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助推南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南通台王雨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