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4月23日消息(记者景明 通讯员林凯)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旨在唤起人类爱护地球、保护家园的意识。当日,南京海关向江苏省林业局移交近年来罚没的部分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包括象牙原牙及制品、手串、雕像制品等一批,合计277件共288千克。
        这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或附录II列明物种,为南京海关隶属金陵、新生圩、苏州、扬州、常州、靖江、无锡等海关在机场旅检、邮寄、货运查验渠道及船员携带行李中查获。
        2020年7月20日,新生圩海关在从一批行李物品进境查验中,查获疑似珍稀木材制品葫芦、手串45件。经鉴定,上述制品为黄檀属、紫檀属木材。黄檀属、紫檀属木材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监管,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进境的物品,新生圩海关依法对该物品予以收缴。
        在此次移交中,比较特殊的是常州海关移交的一批查获走私象牙原牙,共34段,重量为272千克,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或附录II物种,是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2018年12月-2019年2月期间,戴某在明知象牙系国家禁止进出口濒危动物制品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仍与境外人员商定将该批象牙从境外偷运进境,并运至江苏常州,被南京海关所属常州海关缉私分局当场查获。
        近年来,南京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违规进出境行为,并和林业、濒危物种管理等主管部门加强合作,建立长效配合机制,及时将罚没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向主管部门移交。
        南京海关提醒社会公众,除办理相关允许进出口证明手续外,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予以没收并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