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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警集中整治校车安全 查获327辆非法校车

2017-09-19 16:2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9月19日消息(通讯员苏交轩)9月1日起,江苏全省组织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多次组织集中统一行动,通过异地用警、交叉检查等方式,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使用拖拉机、货车等非载客车辆以及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拼车接送多名学生等违法行为,严打“黑校车”。截至9月19日,全省共出动警力21784人次,设置护学岗、临时执勤点9676处,检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16902辆次,查获非法接送学生车辆327辆,连续查获多起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其中5起涉嫌危险驾驶立刑事案件。通过检查,交警部门发现,接送学生车辆主要存在4类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面包车违法集中接送学生营利。一般是车主出于营利目的或受雇于部分农村地区幼儿园,违法使用安全性能较差、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面包车接送学生。此类车辆驾驶人往往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车辆经过改装,严重超员现象多发。

      典型案例:9月8日,淮安市淮安区交警大队在对辖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行整治时,现场查处了四辆违法载客的“黑校车”,其中一辆核载7人的面包车竟然乘坐了14名小学生。当天上午7点多,淮安区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三堡乡中心小学对一辆面包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辆后排座位已经被拆换改装,车内共有14名小学生,连同驾驶人房某,共载客15人,超员比例超过100%。根据车辆行驶证登记信息显示,车主就是驾驶人房某。房某使用私家车提供校车业务,且严重超员,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几乎在同时,该中队另一组民警也查获了陈某驾驶的接送学生面包车,这辆核载7人的面包车上,挤了16名小学生。目前,房某、陈某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立案侦查。

      二是电动三、四轮车违法集中装载学生。此类违法行为在农村地区中小学上、放学时段较为常见。三、四轮电动车车速快、制动差,安全性能堪忧,且往往存在受家长委托集中接送学生的情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典型案例:9月11日15时55分,镇江交警支队京口大队民警在谏壁中心小学门口执勤时,发现一辆三轮电动车上运载了5名学生准备离开,遂立即上前进行拦截查处。据驾车人全某称,其受人委托,路过学校时顺便将5名邻居和朋友的孩子接送回家。民警现场暂扣车辆,约谈学校负责人,安排车辆将5名孩子安全送回家,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教育主管部门。

      三、私家车超员接送多名学生。此类违法行为中,驾驶人往往是受亲戚朋友委托,用私家车帮助接送多名学生。如不存在营利行为且未超过车辆载客核定人数,则不构成交通违法,否则将要受到处理。

      典型案例:9月4日,苏州吴江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在绣湖东路山湖小学门口查获刘某驾驶苏E5F18K小型轿车接送学生,核载5人,实载10人,执勤民警对乘坐学生进行驳载,并依法对驾驶人驾驶超员载人的行为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专用校车接送学生时存在违法。车辆和驾驶人均取得合法从事校车业务资格,但在从事接送学生业务时,存在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9月4日17时15分,徐某驾驶苏GA3701号中型专用校车在灌云县同兴小学门前,被灌云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清点,该车核载19人,实载32人,超员13人,属于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经查,徐某持有A2驾驶证,且具备校车驾驶资格,该车所有人为灌云县同兴镇金跳幼儿园。目前,灌云县公安局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针对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提示:

      一、电动三、四轮车安全技术条件较差,本就不具备上道路行驶的资格,更不能用来接送学生。

      二、受亲友委托,使用私家车接送多名学生上、下学时,切勿超员。

      三、严禁使用不具备校车资格的车辆提供校车业务。违法提供校车业务,否则将处以1万-2万元罚款。严重超员的,还将构成危险驾驶罪。

      四、专用校车须通过安全驾驶检验,取得校车标牌后,由具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专业驾驶人驾驶,方可提供校车服务。接送学生时须配备随车老师,做到一人一座,严格按照审批的校车线路行驶,严禁超员载客。

编辑: 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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