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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助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意见

2018-11-22 15:3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11月22日消息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推动江苏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研究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5类18项措施。主要有:
       一是推进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便利化。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准入服务,推出“企业开办‘全链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工商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备案、办理涉税业务、社保业务、银行预约开户一站式完成,确保2018年底全面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大力提升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度,对新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市场主体,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在全省全面推广“食品经营证照联办”;优化药品流通市场准入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开办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有序扩大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试点,会同省工信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出台扩大试点的措施办法;简化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对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企业,企业书面承诺后可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二是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落实检验检测和计量收费优惠措施,建立对科技型民营中小微企业实行检验费减免、缓交制度,对水表、燃气表等60项117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以及加油机、自动衡器等75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继续落实停征收费政策;持续加大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力度,重点组织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检查力度,缓解民营企业融资贵的问题;加大对企业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重点对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水、电、气等方面价格优惠政策在企业末端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促进民营企业降本增效。
       三是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8年底前组织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完成自查,全面彻底地纠正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反垄断执法工作,重点做好医药卫生、工程建设等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息息相关的行业领域反行政垄断执法工作,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继续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商业标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加大对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推进随机监管和信用监管,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推进全省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检查中优化频次;坚持依法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统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四是助推民营企业不断提升竞争力。引导扶持民营企业加大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为江苏省民营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绿色快捷通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帮助民营企业夯实质量基础,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制修订工作,建立落实地方标准制修订“直通车”机制,扩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支持民营企业承担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出台“一带一路”重要支点国家知识产权走出去指导书,支持民营企业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引导民营企业强化专利信息利用,有效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规避研发风险。
       五是为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供便利。助力民营企业跨过“融资的高山”,全面提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登记工作效能,加强政银合作,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供便利。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守信贷”业务,为“守重”民营企业及时提供无需抵押、便捷高效的信用贷款服务,并推动民营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
       为确保《若干意见》得到贯彻落实,下一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主要做好三项动作:一是抓好具体措施的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时序进度。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政策措施的知晓率,让广大民营企业真正得到实惠。三是将《若干意见》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促进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编辑: 杨守华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助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意见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研究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5类18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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