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2月22日消息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近日下发《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 切实关心一线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从落实工作生活保障、做好心理援助疏导、落实招聘职称疗养待遇等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
       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保障
       各地要科学统筹做好医务人员调度安排,制定医务人员排班方案,建立合理轮休制度,避免长期超负荷工作对医务人员身心健康造成损害;对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尽量不安排同时到一线工作;对家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的医务人员,要创造条件使其兼顾家庭。
       认真做好心理援助疏导
       要配强心理援助专门力量,各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与承担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的医疗队、疾控队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要在支援湖北医疗队中遴选或配备有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医务人员,负责医疗队心理援助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可建立本单位心理互助团队,确保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及时、持续、专业的心理服务支持。
       进一步强化人文关怀
       各地要组织发动志愿者队伍或安排专门人员力量,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开展慰问,特别是主动慰问援助湖北医务人员,灵活开展务实贴心周到的对口帮助;对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在基本生活用品采购、未成年子女和高龄老人照顾、交通出行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应提供必要帮助。
        及时落实津贴补贴保险待遇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主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综合考虑承担的任务量、风险程度等因素,测算提出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建议;及时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对参加疫情防控医务人员足额发放到位。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内部分配,重点向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及时发放到位。
       进一步落实招聘职称疗养等待遇
       在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合同制医护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疫情防控期间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的,可简化程序实施招聘;优先将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护人员从编外转入编内管理。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中,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在疫情防控任务结束后,对于因执行疫情防控任务不能休假的医务人员,应优先安排给予调休补休,各地可视情分批次组织医务人员健康疗养休养。
       积极做好典型宣传表彰奖励 
       各地要重点关注、深入挖掘在抗击疫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先进典型及时性表彰奖励工作,并择优向上级部门及时推荐报送。
       下一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将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了解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面临的实际困难,狠抓政策落实,让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更好地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