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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保护濒危动物植物 南京海关在行动

2017-05-12 18:4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5月12日消息(通讯员杭晨 刘刚)5月11日,南京海关隶属金陵海关、苏州海关将近年来查获的部分濒危动植物制品移交江苏省林业局,包括象牙、笙珊瑚、熊皮等物品共计72件。

      这些来自世界各地的野生动植物制品多是金陵海关从机场旅检渠道、进出境国际邮件中查获的,均被列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下,不管以什么方式、无论数量大小,未经许可携带进出境都被禁止。

      “例如这件象牙手珠,是我们在一名从香港飞来南京的旅客的行李箱中查获的。”金陵海关财务装备处关员杭晨介绍,2016年4月15日,当事人鲁某在不清楚国家关于象牙及其制品进出境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将在非洲旅行期间获得象牙制品放在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内,未向海关申报,被金陵海关旅检关员现场查获并依法扣留。经林业部门鉴定,其携带的28件物品确为象牙制品,海关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除了旅客对进出境政策不了解导致违法购买携带濒危物种的情况之外,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由于“物以稀为贵”,近年来逐渐成为市场新宠,有不法分子想方设法将受到管制的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自境外带入境内销售牟利。

      “自2016年起,金陵海关贯彻上级部署,深入开展‘国门利剑’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南京口岸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金陵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吴登兵介绍了一起最新侦办的案例。今年3月17日,金陵海关缉私分局立案侦查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经查,自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使用虚假收件人姓名和收件地址等信息,通过国际邮递渠道从南京和上海口岸多次以藏匿和伪装方式,走私进境大量象牙制品,并在国内转售谋利。

      “在嫌疑人初次邮寄象牙制品被金陵海关现场关员查获并扣留后,海关向嫌疑人发送扣留决定书并进行口头警告,告知国家明令禁止象牙制品进境,但嫌疑人仍不收手,甚至通过编造虚假姓名、地址和转移进境口岸等方式来逃避海关监管。”吴登兵介绍,金陵海关缉私分局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将嫌疑人邓某某抓获归案。经依法鉴定,涉案象牙制品价值人民币10余万元。目前,邓某某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国,包括象牙、珊瑚等物种皆在公约保护项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必须持国家濒管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海关申报,在无濒危动植物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任何携带或寄递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近年来,出境游、“海淘”大热。南京海关数据显示,2016年南京口岸进出境人员281.3万人次,增长18.4%;江苏省进出口邮件和快递物品9941.8万件,增长70.9%,皆创历史新高。

      为便于进出境旅客了解通关法律法规,金陵海关在南京禄口机场出境大厅设立“濒危物种实物宣传展柜”,共展出了近30件实物,主要包括象牙、犀牛角、鳄鱼皮制品等濒危物种制品,同时在机场发放“通关口袋书”进行普法宣传,在旅客出国时就送上通关提醒,“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当象牙、珊瑚这些濒危动植物制品被查获后,海关将如何处理?根据《海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无法取得合法进出口手续的海关罚没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由财务部门会同办案部门按国家林业、农业(渔业)主管部门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长期以来,江苏省林业局与南京海关在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管理和执法工作中有着良好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海关各自优势,加强对江苏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管理,加大打击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活动力度,妥善处理海关没收、收缴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联手共筑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国门防线。

编辑: 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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