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京9月26日消息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就一些地方的消费环境而言,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以昆山为例, 2010年全市消费维权组织共解答消费者咨询29838起,受理投诉4309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6.5万元,且数量逐年上升,涉及领域也越来越广。
问题食品药品,危害消费者健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无论食品、饮用品,还是药品、保健品,事关健康安危,责任重于泰山。然而,一些不法经营者却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粗制滥造、掺杂使假、缺斤少两,坑害消费者,更有甚者,不惜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售食品、饮用品、药品和保健品,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使数以十万计的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受到侵害。除此之外,“吊白块”、“瘦肉精”、“陈化粮”、“苏丹红”等等,不胜枚举;假冒名烟名酒,更是名目繁多。这些问题食品无情吞噬着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消费形式变化,挑战维权跟进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市场的日益繁荣,人们的消费方式更加灵活多样,消费行为崇尚变化求新,给维权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时下,人们消费越来越多地选择使用各种各样的储值卡。然而,碰上不良商家,就会遭受厄运。苏州美容美发行业就曾出现过美发厅一夜之间消失得无踪迹,令消费者所办的美容美发卡一夜之间成为一张废卡。因此,消费者购买预付费卡时,应仔细考查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保持理智,谨慎出手。
消费维权任重道远
消费行为关系民生,维权话题经久永恒。建立维护公平信用的消费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是消除消费纠纷的根本。生产经营者守法自律、重德诚信,其商品必然赢得市场,赢得越来越多的“货币选票”。许多百年名店名品之所以经久不衰,成功秘诀概莫如此。所以,作为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它们的掌舵人,一定要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
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是减少和杜绝消费纠纷的有力保障,调动积极因素形成社会监督合力,是打击消费侵权行为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责无旁贷地承担着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监督管理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职责,承担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特别是工商、公安、卫生、电信、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等部门更需要深人开展市场调研,切实掌握市场规律,强化监管,为群众筑起保障有力的防火墙。
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和依法维权意识的增强,也是规避消费风险、避免权益受损的重要环节。作为消费者,平时要注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留意收集媒体发布的消费警示;消费意向确立后,要刻意搜集相关商品知识;消费时,要仔细阅读相关文件防止消费陷阱,并索取消费凭证妥善留存。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