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8月15日消息(记者李婕)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也于当日正式实施。8月1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简要解读《生态环境法典》并介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记者从会上获悉,《生态环境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首次立法明确 “生态环境检察” 概念,有9个条文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职责。江苏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严忠良介绍,《生态环境法典》可以概括为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协同配合机制“三个方面”,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等“八项具体职责”。

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检察监督”,这是“强化检察监督”首次正式写入法律。近年来,江苏省检察院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连续五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废物偷排”专项行动,2023年至2026年7月,依法起诉污染环境类犯罪1434人,破坏资源类犯罪3706人。

此外,在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方面,2023年至2026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行政公益诉讼6938件,制发检察建议3349份,立案民事公益诉讼2232件,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4亿余元。

编辑:唐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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